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1、缩短工作日。
2、不定时工作日。
3、综合计算工作日,
4、计件工资时间。
(二)休息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按有关规定还可以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
(三)延长工作时间
1、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3)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例外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