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5年一级建造师证书和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通知
合格人员需提供单位领(办)证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材料于2016年5月17日—5月23日交到焦作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丰收路花卉市场对面,人社大厦609室(星期五下午学习,不办理证书))
特别提示:请合格人员将自己的证书编号写在准考证上,以便于时查找证书。
逾期未办理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证书领取时间在焦作职称网上另行通知。领证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由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领取证书。
焦作市职改办
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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