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微信
太奇兴宏程

微信:xhcedu

官方微博
太奇兴宏程

论坛
《法规》精要考点:诉讼管辖
发布时间:2015-10-23 12:31:12作者:yzq_admin  点击:

       太奇教育整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精要考点”供大家学习参考,为了大家明年一建考试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国免费电话:400-8018-618

 诉讼管辖

  (一)管辖概念

  管辖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案件的分工

  2.我国法院的级别

  (1)基层人民法院

  (2)中级人民法院

  (3)高级人民法院

  (4)高级人民法院

  3.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4.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

  5.各地的标准不同

  6.各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三)地域管辖

  1.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3.特殊地域管辖

  (1)以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4.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施工合同和不动产是不一样的,施工合同一般就是建设合同;不动产纠纷是建成的不动产发生的纠纷。

  (四)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1.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指定管辖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法院之间因管辖权争议的,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学员心声更多>>

太奇学员心得:感谢信

  感谢信  文 姜明  姓名:姜明 班次:二建机电全科班  尊敬的南通兴宏程领导及老...

太奇学员心得:良好态度很重要

  

太奇学员心得:心路历程 ,圆梦太奇

  心路历程 ,圆梦太奇  文 天津学员靳雨珊  谁知道哪一方面有比较平坦的山坡,可以不用...

太奇学员心得: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文 张娜  过兵斩将 顺利pass  新年,新气象!新的一年,太奇人...

太奇学员心得: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文 李洪永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当时的明艳。而当初它的芽儿,...

太奇学员心得: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文 南宁学员廖勇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也算是自己的第一次一建考...